魯地新發〔2021〕27號 山東地礦新能源有限公司 信息公開工作制度(試行)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企業內部信息公開工作,提高公司工作透明度,保障廣大群眾知情權和監督權,更好的為公司發展服務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492號公布,國務院令第711號修訂,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、《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》(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25號,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及《山東省國資委信息公開指南》,結合本司實際,特制定本制度。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信息,是指公司在從事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形成的涉及公眾切身利...
魯地新發〔2021〕25號 山東地礦新能源有限公司 關于調整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分工的通知 各部門、各單位: 為適應公司發展需要,經黨政聯席會議研究,決定對領導班子分工作出調整: 李韶輝同志主持公司黨政全面工作,負責公司戰略規劃和組織調整、人才引進工作; 黃體士同志負責公司生產經營和管理工作,分管財務資產部、企管安全部,分管淺層地熱公司的生產經營工作。 徐陽同志協助董事長分管黨建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,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工作,分管黨群和人力資源部、綜合辦公室、紀律檢查部/法務審計部(合署辦公)。 齊殿濤同志協助總經理分管...
魯地新發〔2021〕24號 山東地礦新能源有限公司 關于調整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的通知 各單位、各部門: 為更好地做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,經研究,決定調整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,具體調整如下: 主 任:李韶輝 副主任:黃體士 徐 陽 齊殿濤 杜炤偉 成 員:王振興 胡樂偉 王治略 程 燕 耿桂栩 王煥霞 路學寶 高樹理 封進勃 尹相軍 楊子龍 張 玲 蘇 凱 衣海龍 黃 峰 楊鑫淼 特此通知。 山東地礦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
魯地新發〔2021〕21號 山東地礦新能源有限公司 關于劉廣城等同志職務調整的通知 各單位、各部門: 經研究,決定免除: 劉廣城同志德州分公司負責人職務; 袁永峰同志東營分公司負責人職務; 高雋同志山東漢谷光伏發電有限公司監事職務; 張婷同志山東漢谷光伏發電有限公司監事職務; 慈航同志臨沂漢谷光伏發電有限公司監事職務、臨沂地礦新能源有限公司監事職務; 劉慶福同志新能源公司總經理助理、山東漢谷光伏發電有限公司董事職務; 王風源同志財務資產部副主任、山東魯礦地質勘查有限公司董事職務; 徐陽同志辦公室主任職務; 杜炤偉同...
魯地新發〔2021〕20號 山東地礦新能源有限公司 關于馬明國等同志任職的通知 各單位、各部門: 按照公司“三定方案”要求,經研究,決定聘任: 馬明國同志任深層地熱公司總工程師; 郭新亮同志任地熱研究院總工程師; 黃峰同志任淺層地熱公司總工程師(試用期一年); 李振興同志任日照分公司主任工程師(試用期一年); 許傳杰同志任魯礦勘查公司主任工程師(試用期一年)。 以上同志之前擔任的中層行政職務自動免除。 特此通知。 山東地礦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2日
魯地新發〔2021〕19號 山東地礦新能源有限公司 關于耿桂栩等同志任職的通知 各單位、各部門: 按照公司“三定方案”要求,經研究,決定聘任: 耿桂栩同志任綜合辦公室主任(試用期一年); 徐金勇同志任綜合辦公室副主任; 程燕同志任黨群和人力資源部部長; 徐業飛同志任黨群和人力資源部副部長(試用期一年); 王煥霞同志任財務資產部部長(試用期一年); 路學寶同志任企管安全部部長; 張哲同志任企管安全部副部長(試用期一年); 封進勃同志任魯礦勘查公司總經理(試用期一年); 荊樹凱同志任魯礦勘查公司副總經理(試用期一年);...
魯地新發〔2021〕18號 山東地礦新能源有限公司 關于調整公司組織機構設置的通知 各部門、各單位: 按照公司“三定方案”部署要求,經公司黨總支研究決定,對公司組織機構作出如下調整: 一、管理部室 1.黨群工作部、人力資源部合并更名為黨群和人力資源部。 2.企業管理部更名為企管安全部,安全管理并入企管安全部。 3.撤銷總工程師辦公室,增設法務審計部、紀律檢查部。 調整后,公司設立綜合辦公室、黨群和人力資源部、財務資產部、企管安全部、法務審計部、紀律檢查部六個管理部室,其中法務審計部和紀律檢查部合署辦公。 二、經營實體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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